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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校招生不得限制男女比例
2007-07-05  来源: 新华网  点击:

高校录取工作即将开始,陕西省招办明确规定,高校在录取过程中不得限制男女比例。

根据陕西省有关高招规定,未经教育部批准,各高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应对报考非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限制其参加统考的外语语种。

对于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达到高校录取成绩要求的,各高校不能因其身体原因拒绝录取。未经公示的特殊考生不得享受照顾政策,受政策照顾的考生录取时,必须交验原始证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向社会公示。

陕西省招办要求,高校在录取时必须按照相关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工作。对超过时间未完成相关环节的高校,省招办将按照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学校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学校并将相关情况上报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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