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阳光高考 >> 综合信息 >> 正文

课改诞生新称谓 导师走入陕高中
2007-10-09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点击:

本报讯(记者 耿彦红)“导师”将不再是高校特有的称谓,它将随着我省高中学校选修课的开设落户于各中学。“导师”将指导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选修课。

记者日前从西安市课改办获悉,我省高中将首次出现“导师”这一新称谓。伴随着选修课的开设,指导学生选课的“导师”也将出现于中学校园。据西安市课改办专家苏芸茹介绍,通常情况下,各中学在高二开设选修课,有条件的学校如课改样本校在高一第一学期或第二学期即陆续开设了选修课,学生面临着选课的问题。“导师”就是为指导和帮助学生选课应运而生的,导师可以由班主任担任,也可以由行政管理人员担任,还可以是代课老师。由于选修课大多是与各学科相关联,代课老师对选修课程较为了解,因此,“导师”将以代课老师为主。“导师”将指导学生合理选课、合理分配学分,并为学生建立选课档案等。



 相关链接
·新课改:北京高中会考将从高二开始考试 ·北京新课改后会考不及格可反复考
·首批高中新课改省份高考平稳过渡 ·湖北高中课改初步方案拟定
·教师叫好学生忧 新课改“绿色升学率” ·京三所课改示范高中有望免会考
·湖南高中新课改:炒股进课本 ·上海课改新教材:数理人文气息浓
·湖南高中新课改:不会影响高考 ·初面新课改 教师备课争新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