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阳光高考 >> 高考快讯 >> 正文

上海:2008年春季高考录取办法公布
2007-11-14  来源: 新闻午报  点击:

本报讯 市教委昨天公布了2008年春季高考录取办法:招收高职(专科)批次院校的录取办法与本科批次录取办法相同,由市划定统一高职(专科)志愿填报资格线,招生院校不实行自定分数线的录取方式。

报考本科及高职(专科)院校的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4门考试成绩总分必须达到本市划定的本科及高职(专科)报考资格线以上,可选择填报一所或若干所高校,考生若同时被多所高校录取,可自主选择其中一所高校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录取工作于2008年1月19日前完成。招生院校按标准录取新生,如未完成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余额可在秋季招生中使用。另悉,2008年春季高考招生的收费标准按照2007年秋季招生相同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俞海燕焦苇

 



 相关链接
·08上海春季高考 6类考生有资格 ·上海:2008春季高考科目确定
·上海推行春季高考 招1568名复读生 ·2008上海春季高考11-13日报名
·上海明年还有春季高考 高校春招章程征集启动 ·上海:暂时不会取消春季高考
·上海:春季高考录取 本专科"一热一冷&... ·上海:高考多渠道 不取消春季高考
·07上海春季高考资格线确定 ·07上海春季高考试题(数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