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香港、澳门特区高校继续在我省招生,主要情况如下:
一、香港高校招生招生院校
12所: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
招生模式分两种:
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
10所招生院校单独招生,招生计划不分到省,考生报名和咨询事宜由招生学校负责,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均可按照香港高校的要求报名、参加学校单独组织的笔试或面试,由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本校对考生的单考成绩录取新生。
7月
7日前结束录取工作。凡被香港
10所单独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远程网上统一录取。各校的具体招生事宜,请考生查询“
香港院校2008年招收内地本科生一览表”(待各校整理汇齐后在本网公布,在此之前可暂用本网查“
香港院校2007年招收内地本科生一览表”)。
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
2所高校按内地高校招生形式招生,即由省招办统一公布招生计划、统一安排考生填报志愿时间、统一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两所学校今年仍参加提前批次录取。
二、澳门高校招生招生院校
5所: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
招生模式为院校单独招生,招生计划不分到省,考生报名和咨询事宜由招生学校负责,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意报考澳门高校的考生,于
6月
10至
6月
30日登录学校网站按要求直接向学校报名,由高校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和本校相关要求录取新生。各校具体招生情况可登录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网站查询
http:www.gaes.gov.mo,该网址内提供有
澳门各校的链接。
附:2008年澳门高校招生联系方式三、省招办对广大考生及其家长的提醒考生和家长对是否报考香港、澳门特区高校,要从自己能否适应在港澳高校学习、生活,本人学习成绩和家庭经济情况综合考虑,审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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