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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浸会大学2008年内地招生章程发布
2008-04-11  来源:   点击:

香港浸会大学没有参加内地统招计划,有意报读者须直接向浸大递交入学申请。

本科预备课程

大学采用学分制,大部分本科专业均修读三年毕业。应届高中毕业生经录取后,须先修读为期一年的“本科预备课程”;修毕本科预备课程后即可升读本科专业一年级。

“本科预备课程”修业期内,大学将安排同学分别有一个学期时间于“香港浸会大学”九龙塘校园及“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珠海校园上课,修读针对两个独特校园文化及教学模式而设计的不同科目。有关课程安排的详情,请留意浸大内地招生网页的公布。

申请资格

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户籍属以下25个省市的应届高考生(包括复读生)可以申请来浸大升学﹕

省: 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贵州、海南、河北、黑龙江、河南、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吉林、辽宁、陕西、山东、山西、 四川、云南、浙江

市: 北京、重庆、上海、天津

备注:

1. 户籍属以上25个省市的非应届高考生可递交入学申请,大学将按其学历个别审批。

2. 申请者如未符合以上资格,其申请将不获受理,申请费用概不退还。

入学面试

面试资格 

申请人必须在国家统一高考中考获以下成绩,才可获邀参加面试:

1. 高考成绩达所属省市报读第一批重点高校的分数线(一本线)或以上;以及

2. 外语分数达110分。

大学将于北京、上海及广州举行面试,由于面试名额有限,各专业竞争激烈,考获一本线的合资格申请者人数众多,面试分数线将会按不同专业的情况往上调,各专业的面试分数要求将有差异。故此,申请人的高考成绩及所报读专业的报名情况两者同时决定考生是否有面试的机会。惟所报专业于5月30日后将不能更改,请申请人慎重选择拟报读的专业。此外,高考成绩只达一本线的申请人不一定获邀面试。面试安排不另收费用;惟未能获邀面试者,其已缴交申请费用概不退还。

面试名单将于六月下旬于浸大招生网页内公布,请申请人密切留意网页最新消息,大学将不另函通知。

面试形式

面试以英语进行,部分专业如中医学及生物医学、中药学等辅以普通话进行。

面试形式包括“个人面谈”或“小组讨论”,主要评核考生的英语能力、个人素质及各方面的综合能力,包括沟通能力、表达能力、组织能力、批判思维、解难技巧等。

录取标准

大学将按申请人的国家统一高考成绩及入学面试表现综合评估,择优录取。个别申请人如在高考中考获非常优异的成绩,或有可能获大学豁免入学面试直接录取。有关安排,大学将直接联系申请人或于网上公布。

2007年录取分数线比例如下,以作参考:

国家教育部规定,香港高校在内地自主招生必须在7月7日完成录取;所有已确认接受录取的同学,内地高校将不再录取。

获浸大录取者必须于七月上旬招生网页内公布的指定日期前缴交留位费及递交确认文件,逾期缴交者将当作放弃论,所有已缴费用将不获退还。

申请人若于2008年7月7日仍未收到大学的录取通知,则可视为落选论,大学将不再另函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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