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教育部公布了2008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新疆37所高校名列其中,与去年相比少了2所。
新疆37所具有招生资格的院校包括,新疆大学等11所普通本科院校,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等21所普通高职院校,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等4所经国家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和1所经国家审定的分校办学点(后附名单)。与去年相比,减少了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和乌鲁木齐成人教育学院两所高校。
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负责人提醒考生和家长注意:除公布的高等学校名单外,其他任何机构(包括经批准筹建的高等院校)均不具备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资格。对于违规招生的单位,其所招学生的学籍、发放的毕业证书国家均不予承认。
据了解,今年全国具有招生资格的普通本科院校,共有755所;普通高职院校共1169所;经国家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共315所;经国家审定的分校办学点共95个。
37所高校名单 11所普通本科院校
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新疆农业大学、塔里木大学、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师范大学、喀什师范学院、伊犁师范学院、新疆财经大学、新疆艺术学院、昌吉学院
21所普通高职院校
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新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伊犁职业技术学院、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昌吉职业技术学院、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新疆职业大学
4所独立学院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
1所经国家审定的分校办学点
新疆教育学院
(记者:赵晓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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