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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防高考作弊 大学生替考可开除学籍
2008-05-06  来源: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点击:

大学生替考可开除学籍

对考试中各种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对考试作弊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参加全国统考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对参加全国统考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并由其所在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替他人参加全国统考、在全国统考中组织作弊或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学校可给予其开除学籍处分。

成绩公布后不查卷

评卷工作由省招办组织,考试成绩由县(区)招办通知考生。不查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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