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大纲》的数学科部分规定,数学科考试着重考查思维能力、运算能力、实践能力。
思维能力表现为:会对问题或资料进行观察、比较、分析、综合、抽象与概括;会用类比、归纳和演绎进行推理;能合乎逻辑地、准确地进行表述。数学是一门思维的科学,思维能力是数学学科能力的核心。数学思维能力是以数学知识为素材,通过空间想象、直觉猜想、归纳抽象、符号表示、运算求解、演绎证明和模式构建等诸方面,对客观事物中的空间形式、数量关系和数学模式进行思考和判断,形成和发展理性思维,构成数学能力的主体。
以下我就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直觉思维和运算等方面,结合具体题例谈一些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