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推荐  收藏
提问:snowry6
级别:大四
来自:安徽省黄山市

悬赏分:0
回答数:3
浏览数:
解决中的问题 2014年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2014年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结束时间:2013-12-17 13:51:36    问题补充 评论举报
 回 答  如果有了满意的回答请及时采纳,不要辜负了回答者 怎样采纳答案
回答:天星客服
级别:专业试用


2013-12-05 13:27:50
来自:天星教育网
2014年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暂未更新,请大家关注2014年全国自主招生时间安排专题,小编会及时更新内容,祝大家学习进步!

2014年全国高校自主招生时间安排专题(高校名单、报名时间、初审名单公布时间、笔试时间、面试时间、招生简章):http://www.tesoon.com/topic/2013/zs-time/
修改回答 采纳答案 评论举报
回答:ciemola
级别:大四

2013-12-16 11:11:06
来自:天津
  2014年清华大学自主选拔“新百年拔尖计划”实施办法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指出,要“完善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方式和招生录取办法,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有利于优秀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对特长显著、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依据面试或测试结果自主录取”。

  为了进一步促进具有学术理想和创新潜质的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同时继续探索人才选拔与培养的“选育衔接”,为拔尖创新人才的成长提供因材施教的条件和个性化发展的空间,清华大学2014年将继续实施自主选拔“新百年拔尖计划”。

  1、招生对象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省赛区一等奖的高中毕业生。获得其中2项以上(含2项)省赛区一等奖的同学优先;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全国一、二等奖的高中毕业生;

  (3)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高中毕业生;

  (4)除上述全国、国际竞赛获奖外,在其他方面(如学术研究、发明创造、文学创作等)有突出才华并取得一定成果的高中毕业生。

  2、选拔方式

  本计划采取个人报名、专家推荐、学校确认的方式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www.join-tsinghua.edu.c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将报名表打印、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同时下载专家推荐表,由2名副高职称(含)以上相关领域推荐专家填写。最后,需将签字、盖章的报名表扫描件进行网上上载;同时将签字、盖章的报名表原件、专家推荐表、以及其他获奖或成果证明材料一同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清华大学组织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需参加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笔试,并单独划定笔试通过分数线。笔试通过者参加清华大学安排的相应学科专业面试。

  在公示和材料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学生、中学或专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相关学生报名资格,也将取消所涉及专家以后的推荐资格。

  3、优惠政策

  材料审核、笔试和面试通过者,根据成绩在限定专业内给予高考总分最高降60分录取的优惠政策。

  特别提醒:学生在申请“拔尖计划”时填报的专业方向须与特长方向吻合方可通过资格审核;学生在高考中填报的专业须与自主认定的限定专业一致方可享受到“拔尖计划”的自主优惠政策。

  4、后续培养

  清华大学将发挥综合性学科布局的优势,为本计划学生在所擅长的领域继续探索提供丰富的成长土壤,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具体措施如下:

  (1)根据考生兴趣和特长,推荐名师作为导师,并可加入清华大学学术科技创新团队,拥有指导教师、创新经费、活动场地、实习机会等全方位支持;

  (2)优先推荐参加学生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具体内容包括学术交流、高新技术产业调研、海外一流大学或科研单位研修、自主立项创新等。

  5、实施程序

  (1)2013年11月21日起,学生可进行网上报名,并在12月1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建议使用快递)将要求反馈的各类材料一同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2013年12月17日至18日,报名学生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报名材料是否寄到,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解决。12月18日之后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3)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审核报名材料,并于2013年12月23日公布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

  (4)通过审核的同学需参加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笔试和学科专业面试。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确定最终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附则

  本实施办法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新百年拔尖计划”是自主选拔中的特殊部分,与普通自主选拔不存在报名资格冲突。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4

  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010)62782061

  邮件:zsb@mail.tsinghua.edu.cn



2014年清华大学自主选拔“新百年自强计划”实施办法

《2014年清华大学自主选拔“新百年自强计划”实施办法》正式公布,2014年清华大学“自强计划”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21日-12月15日,初审名单公布时间为2013年12月23日,笔试和面试时间为2014年1月19日-1月20日。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指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也再次强调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为了进一步提高长期生活、学习在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的高中毕业生享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清华大学2014年将继续实施自主选拔“新百年自强计划”。同时还将继续探索人才选拔与培养的“选育衔接”,为“新百年自强计划”人才的成长提供因材施教的条件和个性化发展的空间。

  1、招生对象

  主要面向83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的中学,以及全国所有的乡镇农村中学选才。考生本人应长期学习、生活在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或民族地区,自强不息、德才兼备。农村户籍考生优先。

  2、选拔方式

  本计划采用中学推荐的方式报名,每个符合推荐条件的中学至多可向我校推荐1名学生。中学应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选拔通知、报名办法、选拔标准和遴选程序,做到信息公开和程序透明。

  中学按照已公示的标准和程序选拔符合要求的学生。选拔结果和推荐理由应在校园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各方监督。

  被推荐的学生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www.join-tsinghua.edu.c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提交成功后打印网上报名申请表,同时下载中学推荐表,由中学负责人填写对推荐学生思想品德、家庭状况、成长经历、特殊事迹等情况的详细描述,并加盖中学公章;中学还需提供关于“新百年自强计划”本校选拔标准、遴选程序、公示信息反馈情况的说明;最后,需将上述签字、盖章的网上报名申请表、中学推荐表、中学关于选拔流程的情况说明以及被推荐人个人情况的其他材料的扫描件进行网上上载。

  清华大学组织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需到清华大学参加笔试和综合面试。

  清华大学将组织工作组前往拟认定学生的学校、家庭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确定最终认定名单。

  在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过程中,如发现中学或学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相关学生报名资格及相应中学参与清华大学其它各类招生的推荐资格。

  3、优惠政策

  根据材料审核、笔试、综合面试和实地考察的综合情况给予通过者高考总分最高降60分录取的优惠政策。

  材料审核通过的学生可申请基本交通费用以及在清华大学考试期间的食宿费用的补贴。

  4、后续培养

  清华大学将对本计划学生给予特殊关注,解决实际困难,帮助尽快适应大学生活。此外,将提供多种机会开拓眼界,提高全方位能力,培养成为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自强不息的高素质人才。具体措施如下:

  (1)开通入学“绿色通道”,提供助学贷款和生活必需品,并对每位入选者一次性提供1万元的生活补助。

  (2)为入选者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在工作中锻炼动手能力和综合素质,减轻求学和家庭负担。

  (3)为入选者安排专门的学习与发展指导,帮助其顺利地适应大学学习、生活。

  (4)为每位入选者配备优秀校友作为个人导师,指导其个人发展。

  5、实施程序

  (1)2013年11月21日-12月15日,完成学生选拔和相关公示工作的中学组织被推荐学生完成网上报名。

  (2)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审核报名材料,并在2013年12月23日公布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

  (3)2014年1月19日-1月20日,通过审核学生到清华大学参加笔试和综合面试。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确定最终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附则

  本实施办法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新百年自强计划”是自主选拔中的特殊部分,与普通自主选拔不存在报名资格冲突。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4

  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010)62782061

  邮箱:zsb@mail.tsinghua.edu.cn



2014年清华大学自主招生领军计划实施办法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指出,要“完善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方式和招生录取办法,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有利于优秀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对特长显著、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依据面试或测试结果自主录取”,“高中阶段全面发展、表现优异的,推荐录取”。

  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2014年清华大学将继续坚持“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招生理念,继续实施自主选拔“新百年计划”。

  “新百年计划”由“领军计划”、“拔尖计划”、“自强计划”三部分组成。旨在对不同类型的优秀人才实行有针对性的选拔,力促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力促教育机会公平。同时,清华大学将继续探索人才选拔与培养的“选育衔接”,为“新百年计划”人才的成长提供因材施教的条件和个性化发展的空间。

  “新百年领军计划”是清华大学开展的旨在选拔和培养未来领军人物的特殊自主招生计划。

  1、 招生对象

  志向远大、追求卓越、品学兼优、素质全面,学业成绩排名在全年级前1%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优先。

  2、 选拔方式

  本计划采用中学推荐、大学重点考察的方式报名。清华大学根据各中学近年来考入清华大学学生的质量、数量及在校综合表现确定具有推荐资格的中学名单和推荐人数。

  具有推荐资格的中学应在校园显著位置对本校推荐名额、选拔标准、申请办法、遴选流程进行公示,做到信息公开和程序透明。并按公示的标准和流程进行推荐人选的选拔。最终的选拔结果应在校园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各方监督。

  同时,清华大学会派出招生教师到具有推荐资格的中学按推荐名额至少1:3比例重点考察学生。

  被推荐学生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证明资料。中学应将推荐汇总表、中学实施情况反馈表及其他说明材料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清华大学组织专家组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公布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审核通过者需到清华大学参加综合考核。

  在公示和材料审核过程中,如发现中学或学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相关学生的报名资格及相应中学参与清华大学其它各类招生的推荐资格。
  3、 认定原则及优惠政策

  清华大学将对中学推荐的“领军计划”候选学生进行综合评价,从学生的高中学习全过程表现(包括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如课外学习及获奖情况、参加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的情况、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情况等)、大学重点考察情况、综合面试成绩及体质测试结果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做出综合认定。

  获得认定的学生将享受高考总分最高降60分录取(特别优秀的学生可享受最高降至一本线的录取优惠)以及最高加30分选专业的优惠政策。

  4、 后续培养

  清华大学将在后续培养阶段重点关注通过本计划入学的学生,匹配多样化的教育资源,重点锻炼团队协作、组织协调和沟通表达等能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本土情怀的高素质人才。具体措施如下:

  (1)优先推荐参加清华大学学生骨干培养项目,具体内容包括暑期赴东、西部省份和港澳台地区考察、选修单独开设的领导力课程等。

  (2)优先推荐赴海外知名大学交换学习。

  (3)通过双向选择,为每位学生配备“双导师”,即一名所在院系专业老师辅导课程学习,一名所在院系毕业的成功校友指导个人发展。

  (4)优先推荐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社团组织和公益志愿等活动及锻炼。

  (5)提前入校接受培训。接受思想教育,感受清华文化,熟悉校园环境,做好在大学班集体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准备。

  5、实施程序

  (1)2013年11月初,获得清华大学“领军计划”推荐名额的中学启动相关推荐工作。

  (2)2013年11月4日-11月17日,清华大学招生教师前往中学按推荐名额至少1:3比例重点考察学生。

  (3)2013年11月18日起,完成学生选拔和相关公示工作的中学组织被推荐的学生完成网上报名,并在11月24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建议使用快递)将要求反馈的各类材料一同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4)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审核报名材料,并在2013年12月9日公布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

  (5)通过审核的学生参加清华大学组织的综合考核。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确定最终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附则

  本实施办法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新百年领军计划”是自主选拔中的特殊部分,与普通自主选拔不存在报名资格冲突。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4

  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010)62782061

  邮件:zsb@mail.tsinghua.edu.cn
修改回答 采纳答案 评论举报
回答:天星教育
级别:高级教员


2013-12-23 11:27:05
来自:天星教育网
2014年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清华大学“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2014年清华大学将继续依据“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原则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

  一、领导机构

  清华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

  1.参加省级(含)以上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得奖励;

  2.积极参加创新性研究工作或研究性学习并取得一定成果;

  3.综合学业成绩排名在全年级前5%。

  三、 招生计划

  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四、 招生专业

  考生需要参加“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Advanced Assessment for Admission,简称“AAA测试”),在测试中“数学与逻辑”为必考科目,另一选考科目与自主选拔专业的对应关系如下表。经过自主考核合格入选考生的高考录取专业也将在考生选考自主初试科目所对应的招生专业中确定。

点击放大
点击放大
点击放大
  为完善符合高校自身培养目标和要求的创新人才选拔模式,结合我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我校部分专业(或专业大类)将在自主选拔复试阶段,根据考生申请报名时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及学科特长基础来进行学科/专业面试,并给予表现优异者高考相关专业录取优惠政策。

  2014年参加“学科/专业面试”的学科/专业为:

  1. 信息学科(含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实验班、自动化、软件工程)

  2. 机械学科(含机械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工业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车辆工程)

  3. 经管学科(含经济与金融(国际班)、工商管理类(会计学)、工商管理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 建筑学(含城乡规划方向)

  5. 环境工程(含国际班)

  6. 工程力学(含钱学森力学班)

  7. 工程物理(含能源实验班)

  8. 数学与应用数学

  9. 物理学(含数理基础科学)

  10. 医学实验班

  11.临床医学(北京协和医学院)

  12. 人文科学实验班

  13. 社会科学实验班

  14. 英语(含外文实验班)

  15. 法学(含国际班)

  16. 新闻学(新闻与传播)

  五、 报名、选拔程序及考核办法

  1、 2013年12月22日9:00至2014年1月2日9:00 网上报名

  无论中学推荐还是个人自荐,申请参加我校自主选拔的考生均需进行网上报名。

  “AAA测试”网站报名(http://211.151.240.112/aaa_student/):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填写及提交申请表。提交成功后,需将申请表进行打印、签字,加盖中学校级公章。

  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报名和申请材料上载(http://join-tsinghua.edu.cn/):考生完成“AAA测试”网站报名后,须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申请材料上载,考生无需邮寄任何材料。

  注册成功后,选择“普通自主”招生类型,填写姓名、身份证号、“AAA测试”报名号、省份、中学后,上载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图片:

  a) 在“AAA测试”报名网站提交、打印、签字、盖章的申请表;

  b) 其他申请材料。如高中阶段的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以及获奖证明及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等写实性材料。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

  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2014年1月12日 公布初审结果

  对于在规定期限内同时完成在“AAA测试”报名网站和我校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的申请、提交且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参加自主选拔考核的人选。初审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

  初审结果将在“AAA测试”报名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查询初审结果并确认参加初试。未完成确认的考生不予安排初试考场。

  3、2014年3月1日 初试

  我校将“AAA测试”作为自主选拔初试,初试将在设于全国各地的考点同时进行;初试的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等将在“AAA测试”报名网站公布。

  4、初试后3周左右 公布初试结果

  初试成绩及结果、复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等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初试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

  5、 公布初试结果1周左右 复试

  参加初试的考生,初审结果优秀或初试结果通过的,可以进入复试。复试将在清华大学举行。复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学科/专业面试;体质测试。

  6、认定结果的公布、确认和生效

  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考生可登陆查询,经考生网上确认的认定结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备案后方可生效。

  六、 录取认定方法与优惠政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初审结果、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认定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

  各阶段测试成绩对于录取认定的使用办法为:

  1)按“初试成绩+复试阶段综合面试成绩”的总分,分省、分科类进行排序并确定自主认定加分。对于参加体质测试且体质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将在已确定自主认定加分基础上,给予额外的5-10分自主认定加分。

  2)对于同时参加复试阶段综合面试和学科/专业面试的考生,再按“初试成绩+复试综合面试成绩+学科/专业面试成绩”的总分,分面试学科/专业进行全国排队,给予在高考中特定专业(或专业大类)加分录取的认定。

  我校认定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时,将明确入选考生的高考成绩具体优惠分值及使用办法。被我校认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的考生可以在高考录取中分别享受不同的优惠政策,其中高考录取优惠政策最高为“考生的高考实考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特定专业录取优惠政策最高为“考生的高考实考分加60分参加专业录取排序”。

  七、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清华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清华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举报电话:(010)62783000。

  八、附则

  1、申请2014年清华大学自主选拔“新百年拔尖计划”并初审通过的考生,必须参加“AAA测试”。在2014年1月2日前,须到“AAA测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并提交,并在2014年1月13日9:00-2014年1月20日9:00期间到“AAA测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考生无须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再次进行报名申请。考生必须确保在“AAA测试”报名网站和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拔尖计划”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未按以上要求报名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参加“AAA测试”及“拔尖计划”申请。对于“新百年拔尖计划”初审未通过或初审通过仍想继续申请普通自主选拔的考生,仍需按前述自主选拔网上报名程序进行申请报名。

  2、申请2014年清华大学保送生选拔并初审通过的考生,如需参加我校普通自主选拔,则应按照前述程序在“AAA测试”报名网站及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申请报名,但无须再上传任何材料。考生必须在2014年1月13日9:00-2014年1月20日9:00期间到“AAA测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考生必须确保在“AAA测试”报名网站和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未按以上要求报名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参加“AAA测试”及普通自主申请。

  3、 我校自主选拔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自主选拔复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4、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4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70334 62782051

  传真(自动):(010)62782061

  邮箱:zsb@mail.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3年12月22日
修改回答 采纳答案 评论举报
总回答数3,每页15条,当前第1页,共1页   
提问者请及时处理问题
我来回答

文字模式
公式模式

可输入个汉字
上传图片:
参考文献资料:
可输入个汉字
 
- 如果您的回答内容参照了其他文献资料,就请标明其出处;
- 如有知识产权等纠纷,由回答者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